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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法律权威需监督者和被监督者合力

5月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在政法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研讨班作辅导报告时表示,强化新时代法律监督,维护法律权威,需要监督者和被监督者合力,建立监督与被监督的良性关系,实现监督者与被监督者双赢、多赢、共赢。


张军围绕“强化新时代法律监督、维护法律权威”主题,从法律权威与全面依法治国、法律监督与维护法律权威、强化法律监督需进一步思考的问题三个方面作了辅导。


张军指出,政法机关承担着执法司法的重任,是确保宪法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中坚力量,在维护法律权威中起着关键性作用。新时代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更丰富、更高的需求,本身也是法治产品,政法机关有责任向社会及时、精准、普惠提供。要提高执法司法水平,保障法律得以实施、法治得以践行,让全面依法治国在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发挥好规范保障作用。


张军强调,法律监督的目的是保障宪法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说到底就是维护法律权威、推动法律贯彻执行到位。执法司法机关都在党的统一领导下,统一执行国家的宪法法律,需要树立、养成共同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领会好、运用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三个效果”相统一。


张军指出,要建立监督与被监督的良性、积极关系。监督者和被监督者目标是一致的,有着共同价值追求,只是法律上、工作中分工不同、职能不同,没有你赢我输、你高我低。检察机关作为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必须把握、找准自身的角色定位,依法、妥善、有效履行好监督职能。监督者和被监督者要共同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形成合力,赢得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的满意和信赖。


(文字:姜洪 编辑:要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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